柏文蔚任内禁烟风波

  民国初年,以清政纪纲紊乱,人民吸烟种烟,到处皆是。文蔚下车伊始,认为吸烟由于种烟而来,如能断绝种烟,则禁政自可严肃,因有手令:凡人民种烟有烟苗百科(棵)以上者,即行枪决。时触省议会非国民党议员之怒,质问以命令代法律殊非民主国家所应有,后经文蔚解释,处此百端待理之际,不以革命严厉之手段,澄清无望,后当报交省议会追认可也。文蔚会请姜桂题(号翰青)出为帮助,以姜为涡阳入,其族间半多种烟,蒙姜慨允,先由其族间种烟者铲除烟苗,于是顺利无阻。及至吴山庙地方,忽然抗命,不许铲除,乃会廖少齐、陈雷两部军队,下乡执行,曾杀两人,后以抵抗,格杀数十人,事始平息。而全省烟苗从此铲除绝迹矣。旋以省城商会运来印度烟土,值一百六十万元,当令第一师长胡万泰执行拿获,由祁耿寰监视,即在省政府门前烧毁,因此获罪商会,密请上海英领事朱尔典乘兵轮两只来皖,威胁交涉赔偿,并以林则徐之故事恫吓。文蔚答以皖省并非商埠,完全属我内部问题,外人绝无干涉之权,倘中国亡于某国,自当听某国之命令;否则绝无干涉之理由。朱领事因此不得要领,乃转请同仁医院戴世璜、教会何小姐从中调解,终不得其所欲返沪。后由外交次长颜惠庆、部长陆徵祥设法转环,由拒毒会、红十字会、领事团组织调查烟苗团来内地考察。如无烟苗即作罢论,否则必须赔偿。及至调查团至合肥,询问教会人士内地有无烟苗,答以皖省烟禁严厉,军队下乡执行铲除,早经断绝告之。外人无隙可乘,始告了事。当时人多谓柏某禁烟将为断头将军云。

  陈紫枫《烈武先生革命谈话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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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1912 年柏文蔚条陈禁烟通电(原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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